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果入账?
上月发票如下: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额
产品a 100 100 10000 1700
产品b 200 90 18000 3060
产品c 50 20 1000 170
红字发票收到的分录:
1.冲减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393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10000(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18000(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c产品1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4930(红字)
2.冲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25890 (红字)
贷:库存商品-产品a 8800(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b 16200(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c 890(红字)
根据新开的蓝字做分录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3393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10500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18500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493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25000
贷:库存商品-产品a8800
库存商品-产品b16200
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做账?
开出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是免征增值税还是应征增值税,均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实行价税分离,分别确认收入和应交税费,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的应交纳增值税,月末转入营业外收入.
比如某一般纳税人向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含税金额为360000元,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30000元:
第一笔业务: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3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60000÷(1+17%)=307692.3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7692.31×17%=52307.69元
第二笔业务: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1+17%)=102564.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564.10×17%=17435.90元
月末:
借:应交税费17435.9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17435.90
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何做账?做账方法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做出了解答,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做账方法是差不多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