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有什么区别?

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有什么区别?

所谓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

所谓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

通俗点说,提示承兑是”你要承诺兑付”,就是你现在承诺到时候你一定会付,一般分为银行承诺或者企业承诺,所以经过承诺兑付的票据分成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

承兑人和付款人在承兑后产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兑人是一个人.

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

关于票据承兑和付款期限,您可以参照下面的表格来记忆:

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

汇票银行汇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

汇票定日付款到期日前到期日起10日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

本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2个月

支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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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期限和票据时效期限有什么区别?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即不得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消灭.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三)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四)本票中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行使的.

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有什么区别?通俗一点讲,提示承兑是指你要承诺兑付,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读完此文相信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实际工作中遇到此问题的朋友熟读上文即可.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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