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减免的还需要做账吗

残保金减免的还需要做账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一般建议是不缴纳就不做账.

残保金其实就像业务往来一样,没有发生就不需要入账.

残保金如果是缴纳的话,需要做会计分录入账的,如果不需要缴纳,那就没有必要做分录了.

残保金本质上是什么?

残保金本质上是政府性基金,虽然由地方税务局代为征缴但它并不是税.

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费用.

现阶段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用人单位平等的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的方式.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规定: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所以企业交纳的”残保金”财务上应该列入”管理费用”中. 其会计处理见《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1995]10号 1995年2月17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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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科目

1、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3、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5、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当然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也可以上用”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取代”其他应交款”科目.

注: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残保金减免的还需要做账吗?小编认为是可以不做账的,只有缴纳残保金的话才需要做账,缴纳残保金的话计入其他应交款中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这是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了解的一个基本知识点,所以都要熟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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