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专业知识和技能

1.”审计”应该具备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条件 适应现代审计的发展趋势,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的基本素质应有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素质,主要是作为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特别素质,主要是审计特殊的职业要求。

如对事物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 (一)审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首先要有道德素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正义之心是审计人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审计是一项得罪人的事业,审计过程中必然要揭露查处一些违纪问题,遇到各种阻力和压力。审计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敢于执法,做国家资产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

其次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不仅要熟悉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具备审计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要有一定水平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处理法规条文与事实的适用,对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

(二)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特别素质 在具备了基本素质能力之后,能否实现审计工作向更高水平的发展,还要看审计人员是否具备了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特别素质。第一,要有职业敏感。

面对给定的审计材料,为什么有的人能迅速找到切入点,有的人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其原因在于个人对问题观察的敏锐程度,这种敏感性要有长时间知识和实践的积累。第二,要有洞察力。

在敏感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问题,关键要有一定的洞察力。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找到解决问题的着眼点,即从哪方面着手可以有效地取得对问题正确判断的依据。

第三、要有高度的综合判断能力。判断能力不仅仅是简单的分析判断,需要从微观层面进行甄别,更需要从问题的宏观层面进行剖析,分析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脉络,对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现状有不同程度的研究,能够把握审计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在统筹分析基础上才能对所掌握的材料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总结,做到对问题准确的处理,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人员素质的培养 近年来,审计署把加强“人、法、技”建设作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人”是审计行为的主体,是决定审计水平的根本因素。审计署在2003—2007年规划中提出,优化干部结构,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争取到2007年,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的人员占整个审计业务人员的一半左右。

实现这一目标,在目前不可能输入特别素质人才的情况下,加强现有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调整和改善审计队伍结构是提高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 (一)要加强学习。

现代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学习型社会,审计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因此要把学习作为提高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在机关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现代化的学习理念。

要实现制度创新,建立学习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要实现学习载体创新,健全审计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人员,不局限于会计和审计专业限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复合型人才教育,使审计队伍人员整体的知识结构层次应呈现一种多学科、多领域的状态,从而做到相互补充,提高团队的整体工作效率。 (二)要加强激励。

人力资本要实现其价值必须要在一定的激励机制的保障下才能完成。审计人员也需要从物质上和精神上不断补充,才能更好地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最佳状态。

要实现激励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培养与选拔机制,突出学习绩效、工作实绩在干部奖惩、选拔作用中的份量;通过激励在审计机关中营造讲学习、讲实干、讲创造、比贡献的良好氛围,从而为干部素质的提高选准持久的动力源。 (三)要鼓励实践。

在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的过程中,要引导审计人员树立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理念,坚持实践第一的观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不仅向书本学,也向实践学,学以致用,用而促学,运用所学知识深入思考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鼓励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冲破现有思维模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理清审计工作思路,创新审计技术,深入挖掘审计成果,深化传统审计领域,拓展现代审计空间,通过实践,实现人员素质的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审计职能也在不断深化。

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实现审计目标的关键在于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改善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大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有了这样一支队伍,审计机关就能够在实践“三个代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与时俱进,再创新的辉煌。

2.审计署要求的五个比例是指什么

关于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

(一)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公务员比例。

审计机关公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并不断提高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到2013年,各级审计机关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公务员比例达到80%以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比例。

到2013年,审计署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7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5%。

省级审计机关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6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0%。

市(地、州)、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5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0%。

(三)专业结构比例。

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结构要适应审计工作需要。到2013年,各级审计机关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以及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公务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其中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公务员比例,应在2010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四)文化程度比例。

审计机关45岁及以下的公务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到2013年,审计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务员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级审计机关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务员比例达到80%以上;市(地、州)、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务员比例原则上达到60%以上。

(五)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和审计业务骨干人才比例。

各级审计机关参照《审计署关于培养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到2013年,审计署符合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的比例达到20%以上,省级审计机关符合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的比例达到10%以上。

3.审计专业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 【时间:2006年12月19日】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进一步调动审计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第四条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第五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第六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七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

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第九条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本规定第六条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人员。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2月25日由审计署、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什么是审计专业 1983年,南京审计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第一个开办了审计学专业。现在基本上所有的财经类院校如山东经济学院都开设了这个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会计和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及各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从事审计工作以及在学校、研究单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地掌握审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掌握审计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3.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了解国内外审计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能运用计算机处理有关会计和审计业务,尤其是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较强的外语和语言文字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 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 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审计实务、经济效益审计、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学、社会审计、经济法、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军事训练: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第一学期新生入校后进行军训,时间为2周,学分为2分。

2.劳动教育:由学生处在第一至八学期穿插安排,1个学分。 3.学年论文: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课程或者教师科研项目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深入社会调研,并撰写学年论文,新学期开学后由系组织专门教师进行认真评阅。

安排在第五学期寒假,1个学分。 4.专业综合模拟实验:会计模拟实验和审计模拟实验,安排在第七学期,共4个学分。

5.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若学生自主联系难度较大。

4.考审计相关知识 要看什么书

初中级审计师教材:

1.上册《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办公室编写。中国时代经济。

2.下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办公室编写。中国时代经济

3.《审计专业技术复习指南》 审计署考试中心编 中国时代经济,

高级审计师的教材: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谷书堂主编,中国审计出版;。

2.《财政理论研究》,苏明主编,中国审计出版;

3.《金融理论研究》,王国刚主编,中国审计出版;

4.《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王光远主编,中国审计出版;

5.《审计理论研究》,李金华主编,中国审计出版;

6.《审计技术和方法》,董大胜主编,中国审计出版;

7.《高级审计师复习指南》,审计署考试中心编,中国时代经济出版。

5.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是什么

首先要有审计职业道德素质。拥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正义之心,依法廉洁从审,这是审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是一项得罪人的事业,审计过程中必然要揭露查处一些违纪问题,遇到各种阻力和压力是常事,审计人员必须要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和大局观念,敢于执法,敢于碰硬,要做国家资产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其次要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不仅要熟悉会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审计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要有一定水平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做到审计程序合法,违纪事实取证严谨充分,违纪项目定性准确,引用法规条文恰当,能对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决定。

一、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新时期对审计人员的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

建设步伐,缩小区域贫富差距,加大各项民生工程资金投入力度。近几年来,国家对农业、林业、水利、教育、民政、卫生、交通等领域投放了大量专项资金,随之发生违法乱纪案件的可能性也在增多,当前经济领域违法乱纪情况呈现许多新的特点,作案手段更加狡诈隐蔽,我们审计监督部门面临严峻考验,传统审计模式已经很难查出被审单位或个人重大违纪问题,只有运用内查外调这一审计新模式,才能深入查出经济领域中重大违法乱纪案件线索,审计新模式对审计人员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二、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

为了适应现代审计的发展趋势,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素质,主要指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素质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特别素质,主要指对审计事项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谈话沟通交流能力,这是审计工作特殊的职业要求。

(一)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首先要有审计职业道德素质。拥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正义之心,依法廉洁从审,这是审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是一项得罪人的事业,审计过程中必然要揭露查处一些违纪问题,遇到各种阻力和压力是常事,审计人员必须要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和大局观念,敢于执法,敢于碰硬,要做国家资产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其次要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不仅要熟悉会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审计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要有一定水平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做到审计程序合法,违纪事实取证严谨充分,违纪项目定性准确,引用法规条文恰当,能对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决定。

(二)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特别素质

在具备了基本素质能力之后,能否实现审计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还要看审计人员是否具备了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特别素质。

第一,要有职业敏感性。面对给定的审计资料,为什么有的人能迅速找到切入点,有的人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其原因在于个人对问题观察的敏锐程度,这种敏感性要有牢固的知识和长时间实践的积累。

第二,要有职业洞察力。在敏感性的基础上,能很快找到比较容易产生违纪现象的部位和环节,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要具有一定的洞察力。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找到解决问题的着眼点,即从哪方面着手可以有效地取得对问题正确判断的依据。

第三,要有高度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判断能力不是简单的分析判断,不仅需要从微观层面进行甄别,而且需要从问题的宏观层面进行剖析,分析这些弊端的产生根源及其严重的危害性,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熟悉审计对象业务运行情况,在统筹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对所掌握的材料进行高度概括和总结,紧紧围绕审计目标,清晰、简明、扼要、有效地做好审计证据记录工作,审计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取证过程,要求审计人员快速准确做出有价值的审计证据记录,而不是简单地抄账本抄报表。

第四,具备较强的谈话沟通交流能力。作为一名审计人员,要与不同审计对象打交道,因此,审计人员既要做到不卑不亢,又不能简单地以监督者自居,要掌握谈话沟通的艺术和技巧,使被审计单位能够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完成审计项目。

6.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为了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进一步调动审计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三、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五、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审计署、人事部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一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在审计署、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由审计署考试中心、负责。

为了做好考试工作,审计署设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考试内容的研究、考试大纲的编写、考试政策咨询以及命题指导工作。

六、考试科目与内容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

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七、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二)考试时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 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八、考试报名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九、考试用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由审计署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审计署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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