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考虑净残值吗

双倍余额递减法考虑净残值吗

最后两年考虑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注意:计提折旧第N年的每月月折旧额=第N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第N年每月的折旧额都一样)

例如:固定资产A,2017年6月份购入,价值为X,预计使用年限5年,2017年7月开始计提折旧,在2017年7月-2018年6月 这段时间因折旧未计提满一年,年初年初折后余值就为X.

在2018年7月-2019年6月 这段时间因折旧已经计提满一年,第二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X-X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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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要注意的事项

1.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它的基本规则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

通过上文我们也知道了双倍余额递减法考虑净残值吗这个问题,双倍余额抵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有的时候税法规定直线法,而企业采用这种方法,那么就会产生暂时性纳税差异,关于这一点的处理,大家可以进入官网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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