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末结转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不需要每月结转,只有处理资产时结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属于一级科目,其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货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般只要有余额都要结转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了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也是新利润表上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依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公允价值变动的所得税核算及纳税调整的范围,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关于执行》(财税[2017]80号)第三项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理或结算时,处置所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根据该项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上对公允价值损益做纳税调整.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只有在资产处置或结算期间,才能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所得税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
金融资产、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是,按照其取得时的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之后,其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所得税法,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末结转吗?我们在上面文章中介绍了,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的账务处理可以是成本模式核算或者是公允价值模式的计算,具体的账务处理的要求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