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期末通常有余额吗?
答:在新准则下,某些提供劳务的交易是在完成时一个时点上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的,此前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就需要在”合同履约成本”中归集,并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列报为存货或者其他非流动资产,此时就存在期末对其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某些劳务合同虽然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但其成本发生的进度快于确认收入所依据的履约进度,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不仅限于按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的情形). 合同履约成本是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比如企业建造一个工程项目,耗用工程物资50万,那么在当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合同履约成本50 贷:原材料50 之后主营业务成本,要根据履约进度才能确认结转. 所以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贷:合同履约成本50
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的区别?
答:一、合同履约成本的确认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约(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二、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能够预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是:销售佣金.三、摊销问题:1.对于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企业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2.企业应当根据预期向客户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的时间,对资产的摊销情况进行复核并更新,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3.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之间的差额,应当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4.在确定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时,企业应当首先确定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然后再确认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
合同履约成本期末通常有余额吗?刚才编者讲解了合同履约成本期末通常有余额吗这个问题,相信大家看后一定有自己的理解,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更多的会计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老会计,慢慢积累经验,来应对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