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委书记现专业知识

1.党委基础知识是什么

发展新党员工作(一)基本程序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人员,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及工作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

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

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组织(支部、小组)参加活动。(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委或党支部)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二。

2.医院的书记的工作是什么

医院的书记的工作主要负责整个医院的党组人事建设,制定全院的发展规划,传达部署上级卫生医药系统各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各种事务。

一、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党务管理工作。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及医院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党委和支部的组织建设,定期召开集团党委会、民主生活会,讨论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宗旨教育,及时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

四、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行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并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七、定期组织协调党、政、工、团的工作,保证行政指挥系统更好地行使职责。

八、定期组织召开支部书记、思想政治工作调研会议,了解职工思想政治状况及党建工作情况。

九、参加行政的重要会议,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十、接待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员工的控告和申诉。

十一、组织好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及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

十二、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指导团委、志愿者服务协会工作,组织各种扶贫帮困活动,开展各种公益活动等。

十三、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主持分管的党务工作。

医院的纪委书记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处理本医院内各种违纪行为,纠正不正之风,负责调查院内各种违纪案件,协助处理医患纠纷,发布处置公告等。

(一)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纪委日常工作。

(二)带领纪委成员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协助党委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定期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讨论、部署纪委工作及讨论违纪案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五)努力学习党建理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分析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接待重要上访人员,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七)负责纪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八)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3.三级甲等医院的院长和党委书记哪个是一把手

不同的体制,党政正职的分工会有不同。

一、如果党委是领导核心,就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那么党委书记就是老大。

二、如果党委只是政治核心,那就是党委监督院长执行权力,那院长就是老大。现在来看,后者多一些。

院长主持全面工作,书记负责思想政治和干部人事工作。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划分的医疗机构级别[1] ,是中国内地对医院实行“三级六等”的划分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三甲医院申报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内地民营医院也可以参与医疗等级评定。

三级

(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辐射区域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医院。

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学院党委书记是

张水军,男,汉族,1958年生,河南宜阳县人,中共党员。

外科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6月-2012年11月,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

现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全国百名优秀医生、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河南省十大科技领军人物。

曾于1993年和1999年分别在日本东京医科大学和香港大学玛丽医院学习,专攻肝、胆、胰外科及器官移植外科。担任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外科分学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常务委员、河南省普通外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低温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肿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外科杂志》、《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中华实验外科杂志》、《中华普通外科杂志》、《中华肝胆外科杂志》、《中华消化外科杂志》及《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等多种国家核心学术期刊编委等职务。

近年来,承担国家、省级各类科研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120余篇,获得科研成果奖16项,著作5部。

5.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院党委书记的姓名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现任党委书记为许平。

许平,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理事、中国医师协会理事。重庆市医院管理协会副会长。2003年荣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非典防治工作先进个人”。 2007-2008年度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2008-2010年度荣获“重庆市卫生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重庆市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荣获中共重庆市委授予的“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2年荣获 “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1980-1985年泸州医学院医学系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赴英国参加WTO知识高级阶段(境外)培训,获得“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证书”;2007-2010年重庆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 -2011年北京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得MPA(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85-1998年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1998年任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2003年任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2010年任重庆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2011年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参与起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与制定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卫生部《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参与编写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百问》、《中国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实用全书》等著作。主持省部级重大课题和厅局级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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