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货物用作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自产货物用作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不属于视同销售,是正常的销售吧,和换取生产资料一样都是正常销售,确认收入,计算销项.

用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不用交增值税?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抵偿债务,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列举的视同销售货物范围.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则进一步明确: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用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虽然没有收取货款,但减少了企业的负债,实际上是有偿转让货物.因此,该行为应归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销售货物范围,应作销售货物处理,按规定缴交增值税.

erp系统是什么意思啊

抵偿债物是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吗?

1、可定的说抵偿债务是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把外购的货物用于抵偿债务,对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做转出处理.

2、如果用自己生产的产品抵偿债务,要视同销售处理,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计税价格,依据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自产货物用作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上文就先简单介绍到这,至于这个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处理,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的更新!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自产货物用作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自产货物用作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