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二审法院的败诉判决后,很多当事人都满腹冤情、愤愤不平,认为二审判决严重有问题,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想要申请再审。
于是花巨资请律师起草再审申请书,申请书洋洋洒洒几千字,历数原审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之处,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挽回败局。
那么,再审材料准备好之后应该向哪一级法院递交呢?以陕西这个地方为例。
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民事案件,应当将再审材料交给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由二审法院将一二审案件的纸质版审判卷宗调出来连同再审材料一并移交给省级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收取材料之后会将案件分给具体的承办法官去处理。
但是,行政案件却不是由二审法院转交的,而是由当事人直接将再审材料交给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在初步审查完材料之后会将案件分给具体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在审查再审材料时,如果认为有必要看看一二审的证据材料以及庭审笔录等内容的,会在网上查阅一二审卷宗的电子档案。
再审案件,一般都是书面审理。也就是说,法官会在审阅现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直接作出裁定,如果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确有错误,那就会裁定撤销原判,指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或者直接提审,并在提审的基础上重新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链条完整,那么就会直接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当然,如果法院认为,仅凭现有的证据材料,尚无法判定原审法院是否有错,就会把相关的当事人叫到法院,做一个听证或者说询问,了解一些新的事实。需要大家注意一点的是,虽然名字叫听证或者询问,但其实和正式的开庭程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所以,大家千万不能大意,要和代理律师打好配合,全力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