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

1 主要危险源分析

参照国家标准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手持电动工具操作所涉及的危险与伤亡事故的种类相对应,进行危险因素的分析:

1.1触电:不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或不按环境选择手持电动工具类型或作业过程中由于线路老化等造成的触电伤害;

1.2 机械伤害:作业时未控制好电动工具的旋转或操作错误等造成的伤害事故

2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

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严禁戴围巾或敞开衣服工作,必须戴手套,长发过女工应将头发放入安全帽中,工作时要带防护眼镜。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 选购和储运

3.1.1 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1.2 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1.3 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1.4 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3.2 安全技术管理

3.2.1 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3.2.1.1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3.2.1.2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3.2.1.3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3.2.1.4 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3.2.1.5 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2.1.6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3.2.2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3.2.2.1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3.2.2.2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3.2.2.3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3.2.3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3 工具的合理选用

3.3.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3.3.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3.3.3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3.3.4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3.3.5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3.3.6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3.7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4 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3.4.1 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3.4.2 注: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

3.4.3 工具的软电铁或软线不得任意接和或拆换。

3.5 对插头、插卒的安全要求

3.5.1 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5.2 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卒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3.5.3 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5.4 三级插卒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联接起来。

3.6 保护接地电阻

3.6.1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3.7 对机械防护装置的要求

3.7.1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机械防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

3.8 使用是注意事项

3.8.1 使用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接通电源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外壳的绝缘性,如果带电必须停止。

3.8.2 电动工具使用的导线应采用多芯绝缘护套软线,手柄上的导线应加绝缘套保护。

3.8.3 单相电动工具应使用三眼插头(一火线、一零线、一接地)三相电动工具应使用四眼插头(双火线、一零线、一接地)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定期检测其绝缘性能。

3.8.4 不配备漏电保安器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得使用。 在潮湿环境下工作时,要戴橡胶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工作,不得使用非安全电压(36伏以上)的手持工具。

3.8.5 更换电钻头或砂轮片时必须拔掉电源后进行。

3.9 检查和维修

3.9.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护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3.9.2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定期检查。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9.3 工具的定期检查,且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3.9.4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9.5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

4、 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案

4.1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工具使触电人员尽快脱离带电体。切勿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立即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封锁现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脱离电源后,让伤员平躺。应急救护人员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随时准备送医救治。若伤员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若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

4.2机械伤害应急处置

4.2.1异物入眼应急处置:沙粒、灰尘等异物入眼时,不要随意搓揉,以免损伤角膜或引起细菌感染。可先用清水洗眼将异物冲出。如果没有清水,则应低头并闭上眼睛,使产生较多眼水,以便将异物溶化或冲出。如果仍未冲出异物,应仔细察看眼睑,若能看到,就用干净柔软的布或棉签轻轻将异物粘出。如果用以上方法仍未能取出异物,或是异物取出后眼中仍有异物感时,需立即送医治疗;玻璃、铁屑等危险物入眼时,不得揉搓眼部,应立即送医治疗;液体入眼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患处,绝对不能乱揉。若是酸性液体入眼,可用2~3%小苏打水冲洗;若是碱性液体入眼,用稀食醋或1%醋酸或2%硼酸水冲洗,然后尽快就医。

4.2.2创伤性出血和骨折应急处置:创伤性出血:如伤者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尽快到保健(医务)室处理;骨折:有骨折者应先固定伤肢,伤员不应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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