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分摊方法
不能够直接认定的土地成本分摊、开发成本分摊、公共配套设施费分摊等三个问题作如下分析说明
扣除项目不能够直接认定的,审核当期扣除项目分配标准和口径是否一致,是否按照下列顺序合理分摊:
1.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2.将”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3.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按照可售面积分摊各期、各项目应负担的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资金密集性企业,对其注册资金的要求高于一般经营性、劳务性、中介性的企业.目前建设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规定了不同的注册资本要求.这有助于扼制房地产开发领域过于严重的投机态势,降低房地产投资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经营活动.开发商拥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系为保障开发项目产品的安全及开发中其他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的必要条件.目前,建设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规定了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分摊方法都有哪些?其实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分摊方法在上文都有提及,分摊方法都有土地成本分摊、开发成本分摊、公共配套设施费分摊的,如果你们对此三种办法的会计知识感兴趣的,不妨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这里有很多相关的介绍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