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武汉捐赠物资增值税怎么做分录
答:捐赠支出分为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和非广告性质的赞助两类,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实物)捐赠.公益性救济性捐赠(通过红十字会等国家认可的公益性组织)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非公益性非救济性捐赠)金额,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均不允许税前扣除.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或
库存商品(实物捐赠)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进项税转出”)(实物捐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自产货物进行捐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外购货物进行捐赠,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同时,其购入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或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
外购物资用于捐赠案例
某企业2020年1月将当期外购的口罩等物资通过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用于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该批物资购买成本(市场价)不含增值税100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况.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截止2020年2月4日的政策)
1.会计处理
(1)购买时
借: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113
(2)捐赠时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13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2.企业所得税处理–如果其他当年年度利润(会计)600万元
(1)捐赠支出扣除额:113万元
–如没有特殊政策,按照”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扣除,则可扣除600×12%=72万元,剩余41万当年做纳税调增,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按照非典时期政策: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项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额扣除,该项不做任何纳税调整.
(2)同时视同销售的纳税处理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1行”视同销售(营业)收入”及第7行”(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填报视同销收入100万元;第11行”视同销售(营业)成本”及第17行”(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成本”同时填报捐赠资产成本100万元.没有产生应纳税额所得额.
(二)增值税给予特殊政策–免增值税(类似财税﹝2010﹞59号规定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上就是向武汉捐赠物资增值税怎么做分录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认真阅读了本文内容,依然觉得不太明白,那么赶紧咨询一下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