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减免社保账务处理
答:目前没有正式文件对这块财务核算进行规范,有两种处理办法
1、正常计提计入成本费用,然后免征时转入营业外收入
2、因为直接免征,所以不需要进行计提,不做账务处理
3、依据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同时也不属于财税〔2008〕151号的财政性资金,因此建议不按照”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直接不进行计提即可.
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减免
1、免征无需账务处理;若为减征,则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计提社保、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2、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贷:银行存款
提醒:注意当前疫情期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涉及的是养老、工伤、失业及医保的单位缴纳部分.
3、缓缴社保:
根据疫情期当前政策,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其账务处理需要照常计提,只是延后缴纳,在实际缴纳后再进行缴纳的账务处理.
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以上就是疫情减免社保账务处理全部内容,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们答疑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