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范本格式(报告的格式范文模板)

一、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又称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就业协议的作用

对高校来讲,是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是统计就业率的重要指标。

对毕业生本人来讲,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保护自己劳动权益的重要凭证;是确定毕业生档案投递地址、报到证派遣地址、落户地址的重要依据。

对用人单位来讲,是编制招聘计划、安排就业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毕业生毕业前工作为什么一定要签就业协议?

从法律角度讲: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之前,还是学生身份,不属于劳动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保护。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一方面在学校的监督下,可以约束双方的用工行为,避免损害毕业生权益;另一方面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合同法》调解。

从实际用工角度讲:签订就业协议可以书面形式确定岗位、薪资、福利、违约处理、试用期等事项,方便用人单位确定用人情况、核定空岗和编制预算,同时也方便毕业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调整就业岗位。

四、毕业生离校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是什么?

(一)毕业生在高校统一领取空白表,认真、工整填写个人信息部分,不得简写、缩写。

(二)找到用人单位以后,详细了解单位性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岗位职责、薪资待遇、违约处理等情况,填写用人单位信息部分,并由人事盖单位公章。

(三)如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社会团体等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单位是私企,要到注册地的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四)交给学校核验后,盖院系公章和就业办公章。一份交由学校存档、一份交给单位、一份自留。

步骤的先后顺序不能变,有些学校是先盖章再发给学生,就失去了校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中的监督作用,是错误的。

五、目前没有单位,或暂时不想就业,怎么签就业协议?档案、报到证、户口怎么办?

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单位的,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档案、户口和报到证可选择派回生源地,也可根据高校当地政策办理留校暂缓就业。

六、学校说不签就业协议就不给毕业证、报到证,怎么办?

该校做法是违规的,教育部文件规定“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通报高校并严厉惩处。

海南省内高校违规举报电话:0898-65351699 65341724

省外高校违规举报请查询当地省属教育主管部门,或拨打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2315。

学信网、新职业网开通了毕业生就业去向自查,登录后可以反馈自己“被就业”,相关部门会进行核实处理。

七、签订虚假就业协议有哪些害处?

就业协议涉及毕业生档案、户口和报到证的派遣地址。学校按照虚假协议地址派遣,会导致毕业生档案丢失、后期提供更多材料返校改派报到证、改户籍迁移地址等,给毕业生本人带来一系列麻烦,同时也助长了社会的不良风气。

八、在海南省内找到工作单位,怎么盖就业协议的章?

毕业生首先要了解就业单位的性质,是行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还是市工商局注册的单位。

行政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有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不需要就业部门盖章。

就业单位是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单位盖章后,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就业协议,我局审核后盖章。省内高校毕业生在省属企业就业的不需要来我局盖章。

就业单位是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单位盖章后,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就业协议,由属地市县的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如:海口市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在海口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澄迈县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在澄迈县就业局审核盖章。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上单位盖的章必须是录用章或人事章,要与单位名称相符,档案章、财务章、业务章、发票章、资料章等一律无效。

(二).就业协议书的适用对象是在校生,一旦拿到毕业证,就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的时间参照《劳动法》,通常1-3个月,不超过6个月。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设有见习期,见习期1年,但不能与试用期重复计算,只能取其一。

(四)关于签约收取费用问题: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以培训费、实习费、就业介绍费等名目在毕业生就业过程收取费用。

(五)要谨慎签约、谨慎违约。教育部规定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毕业证、学位证,不得以任何原因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虚假协议可能导致档案丢失,害人害己;同时毕业生选择了就尽量不要毁约,一些单位培训成本高,违约金也较高,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会影响学校和自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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