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复合计税公式
消费税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复合计税是指既实行从价税,又实行从量税.我国适用复合计税方法征收消费税的主要包括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这些都是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其中: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十条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如下:
(一) 黄酒 1吨=962升
(二) 啤酒?1吨=988升
(三) 汽油 1吨=1388升
(四) 柴油 1吨=1176升
(五)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六) 石脑油?1吨=1385升
(七) 溶剂油?1吨=1282升
(八) 润滑油?1吨=1126升
(九) 燃料油?1吨=1015升
消费税复合计税公式是什么?根据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消费税不是所有的产成品都需要缴纳的,企业的产成品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的话,需要按照相关的税目对应的税率核算企业的消费税税金,具体消费税的计算方式大家可以参考我们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