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哪些综合素质
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三方面的素质,即基本的素质、专业的素质和履职的素质。
1、基本的素质。由于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和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就要求担任人大代表职务的人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素质。
这些基本素质主要表现为四个素质。首先是思想素质。
人大代表的构成来自方方面面,从党派来看,有中共党员的代表,也有民主党派成员的代表,还有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从性别来看,有男代表,也有女代表;从民族来看,有汉族代表,也有少数民族代表;从行业来看,有工人代表,也有农民代表,还有知识分子代表和解放军代表等等。可谓代表的广泛性!无论是哪个方面的代表,思想素质的要求都有一些基本的方面。
譬如在政治上,就要求能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公无私,仗义执言,为人民谋取利益等。其次是文化素质。
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务,没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不行。在过去一些地区的代表选举中,只重视了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方面,忽视了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
有的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中的几次人代会上,没有发过一次言,没有领衔提出过一件议案,没有独立地提出过一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参政议政能力极弱,其原因之一,就是文化素质较差。今后的人大代表选举在坚持代表的广泛性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代表的文化素质,能够履行代表的职责。
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已普及了六年或九年义务教育,照理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素质,不存在发不了言和写不了议案、意见的情况。在代表文化素质方面,应当有一定文化程度的要求。
第三是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的素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在较多情况下就是参加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在会议上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如果没有较强的农达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就不可能代表人民表达意愿。少数在一届任期的几次人代会上没有发过一次言和提出过一次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既有文化素质差的原因,也有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不强的原因。
今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时候,也要考虑代表的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不能单纯作为荣誉职务照顾安排。第四是身体素质。
在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中,还应当有身体素质的要求。因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以后,要进行审议和表决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要参与调查、视察,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健康的体魄是不行的。
所以应当把身体健康作为人大代表的基本素质。对于因为健康状况不佳而不能履行代表职务的人,不能将其作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推荐。
2、专业的素质。人大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具有代表的广泛性特征。
田于人大代表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就要求来自某个方面的人大代表是他所代表方面的优秀代表,在专业上应具备较高的素质,应当是某个力面的行家里手,是某个专业的较为顶尖的人物:只有这样,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才能发表真知灼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大代表,就既要懂得管理理论,又要有实际的管理水平,是管理的内行;从事经济工作的,应该具有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掌握规律的能力,是驾驭风浪的能手;从事社会事业的,应该熟悉教科文卫体等方面的工作,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专家;从事法律工作的,应该通晓中外法律,并在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中有一定建树的知名人,等等。如果不是这样,各个方面的代表都只具备基本的素质,不具备专业的素质,那么各个方面的代表就显示不出特色,显现不出专业的优势,就不能发挥其专业作用,势必影响参政议政的质量。
今后考虑人大代表人选,在重视专业素质的同时,还要看是否热心参政议政。只有专业素质,不热心参政议政,不宜做人大代表;没有专业素质,只热心参政议政,也不是理想的人;大代表;既有专业素质,又热心参政议政,才是最佳的八大代表的人选。
3、履职的素质。人大代表不是一般的普通人,也不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而是国家主人的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治代表。
因此,在具有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同时,还应当具备履职的素质。人大代表的履职,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和表决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各个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即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二是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参加视察,调研、代表组活动等,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地为人民服务。
由于人大代表有这两项主要的任务,就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两个主要方面的能力,一是要有较高的议政水平,二是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这两个主要方面的能力,便是人大代表履职素质的主要体现。
个中道理、不言自明,不赘述。这里需要顺便提及的是,有的领导干部,产生代表的时候想当代表,当了代表又下履行代表职务。
出席人代会和参加代表活动,有的确实是因工作忙走不开,有的则是借口工作忙而缺席。虽然有了基本。
2.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哪些综合素质
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三方面的素质,即基本的素质、专业的素质和履职的素质。
1、基本的素质。由于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和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就要求担任人大代表职务的人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素质。
这些基本素质主要表现为四个素质。首先是思想素质。
人大代表的构成来自方方面面,从党派来看,有中共党员的代表,也有民主党派成员的代表,还有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从性别来看,有男代表,也有女代表;从民族来看,有汉族代表,也有少数民族代表;从行业来看,有工人代表,也有农民代表,还有知识分子代表和解放军代表等等。可谓代表的广泛性!无论是哪个方面的代表,思想素质的要求都有一些基本的方面。
譬如在政治上,就要求能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公无私,仗义执言,为人民谋取利益等。其次是文化素质。
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务,没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不行。在过去一些地区的代表选举中,只重视了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方面,忽视了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
有的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中的几次人代会上,没有发过一次言,没有领衔提出过一件议案,没有独立地提出过一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参政议政能力极弱,其原因之一,就是文化素质较差。今后的人大代表选举在坚持代表的广泛性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代表的文化素质,能够履行代表的职责。
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已普及了六年或九年义务教育,照理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素质,不存在发不了言和写不了议案、意见的情况。在代表文化素质方面,应当有一定文化程度的要求。
第三是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的素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在较多情况下就是参加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在会议上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如果没有较强的农达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就不可能代表人民表达意愿。少数在一届任期的几次人代会上没有发过一次言和提出过一次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既有文化素质差的原因,也有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不强的原因。
今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时候,也要考虑代表的表达能力和活动能力,不能单纯作为荣誉职务照顾安排。第四是身体素质。
在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中,还应当有身体素质的要求。因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以后,要进行审议和表决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要参与调查、视察,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健康的体魄是不行的。
所以应当把身体健康作为人大代表的基本素质。对于因为健康状况不佳而不能履行代表职务的人,不能将其作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推荐。
2、专业的素质。人大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具有代表的广泛性特征。
田于人大代表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就要求来自某个方面的人大代表是他所代表方面的优秀代表,在专业上应具备较高的素质,应当是某个力面的行家里手,是某个专业的较为顶尖的人物:只有这样,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才能发表真知灼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大代表,就既要懂得管理理论,又要有实际的管理水平,是管理的内行;从事经济工作的,应该具有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掌握规律的能力,是驾驭风浪的能手;从事社会事业的,应该熟悉教科文卫体等方面的工作,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专家;从事法律工作的,应该通晓中外法律,并在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中有一定建树的知名人,等等。如果不是这样,各个方面的代表都只具备基本的素质,不具备专业的素质,那么各个方面的代表就显示不出特色,显现不出专业的优势,就不能发挥其专业作用,势必影响参政议政的质量。
今后考虑人大代表人选,在重视专业素质的同时,还要看是否热心参政议政。只有专业素质,不热心参政议政,不宜做人大代表;没有专业素质,只热心参政议政,也不是理想的人;大代表;既有专业素质,又热心参政议政,才是最佳的八大代表的人选。
3、履职的素质。人大代表不是一般的普通人,也不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而是国家主人的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治代表。
因此,在具有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同时,还应当具备履职的素质。人大代表的履职,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和表决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各个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即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二是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参加视察,调研、代表组活动等,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地为人民服务。
由于人大代表有这两项主要的任务,就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两个主要方面的能力,一是要有较高的议政水平,二是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这两个主要方面的能力,便是人大代表履职素质的主要体现。
个中道理、不言自明,不赘述。这里需要顺便提及的是,有的领导干部,产生代表的时候想当代表,当了代表又下履行代表职务。
出席人代会和参加代表活动,有的确实是因工作忙走不开,有的则是借口工作忙而缺席。虽然有了基本。
3.对于人大代表有什么认识
人大代表就是代表人民的代表,代表人民说话,为人民办事。
人大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全国和省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建议案,向国家机关部门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
公民任职人大代表的条件只有三条: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如何当选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
民主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比如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一种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叫间接选举,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都是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人采取的是推荐制。政党、团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可见,想当选人大代表是需要推荐的。
4.人民代表的综合素质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人大代表的广泛性要求人大代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就是说,人大代表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公无私,热情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法律文化素质。人大代表只有具备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才能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代表不掌握执行代表职务所必需的知识和本领,特别是有关我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作等基本知识,以及审议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面的知识,是很难胜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要有较广的知识面,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和较清楚的语言表达、阐述问题的能力。有的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没有发过一次言,没有领衔提出过一件议案,甚至没有提出过一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其原因之一,就是参政议政的知识匮乏。
3、专业知识素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在较多情况下就是参加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并积极参政议政。人大代表一般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在专业上具备较高的素质,是某个领域较为突出的人物。因此,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形式主义,要真实反映本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公共问题,要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说话,实实在在的为党和人民政府排忧解难。
4、履行职务素质。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和表决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各个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积极参加视察、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地为人民服务,做称职的代表。
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通过选举,将那些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人选举为人大代表;搞好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具备履职的基本知识;开展活动,让代表在知政、参政、议政、督政中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制度,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
5.人民代表应具有哪些素质
人大代表的素质是指人大代表应当具有的素养和品格,是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履行代表职责所必须具备的特定的主观条件,它反映人大代表的政治行为集合能力。
一般来说,人大代表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第一,政治素质。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体现在,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能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意志参与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第二,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是指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人大代表要有较广的知识面,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和较清楚的语言表达、阐述问题的能力。
第三,能力素质。指人大代表为履行代表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参政议政督政能力的总和,包括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较高的调研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和较强的判断能力,能正确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参与决策。
第四,道德素质。人大代表应遵纪守法,刚正不阿,公道正派,敢于揭露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五,法律素质。人大的一切工作都离不开法。因此,作为权力机关主体的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严格地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履行职务素质。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和表决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各个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积极参加视察、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地为人民服务,做称职的代表。 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通过选举,将那些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人选举为人大代表;搞好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具备履职的基本知识;开展活动,让代表在知政、参政、议政、督政中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制度,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
6.人大代表主要工作是什么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代表要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大代表要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向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积极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报告,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表决。
(4)遵守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是人民代表大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代表应自觉遵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5)积极参加代表活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广泛联系选民,了解政府和“两院”各方面工作情况,为在会议期间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奠定基础。
(6)保守国家秘密。对于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向外泄露。对于机密文件,不得私印、翻印或者随意扩散。
(7)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通过向政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帮助政府改进工作。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宣传政府发布的政策,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对于政府工作中的困难,向人民群众及时作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8)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随时了解宪法、法律以及决议、决定贯彻中的情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
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人大代表的产生、职权、义务和监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均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7.做为人大代表怎样更好的履责
一、努力提高代表自身素质 首先,从代表的自身素质情况看。
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条战线,文化知识、认识水平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个体履职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且代表多数是兼职的,对法律知识、人大业务一般了解较少。
有的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认识,代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其次,从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来看。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将逐步到位,人大代表肩负的工作职责也更加繁重。另一方面,人大工作的特点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代表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观念、群众观点和把握大局、处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对于多数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来说,从工作方式到思维方式一般都有一个”转换角色”和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问题。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十分必要,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首先要”练好内功”。
主要应练好四个方面的内功: 1.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人大代表意识。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和决定者,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当代表不仅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应意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有了这种强烈的代表意识,才能热心人大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2.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议政水平。党和国家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国家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人大代表应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要注意了解政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才能在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提高议政水平,正确、有效地行使好人大代表职权。3.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人大工作不仅法律规定多,而且程序要求严格。人大代表只有学习、掌握好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在参与决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做到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代表需要学习和熟悉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颁布实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以及人民政府公布的各项规章、规定等。
二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对各项会议制度、职权行使、工作程序所作的决定、规定等。
4.加强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从中吸收丰富营养。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就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活动领域。
要经常深入基层,通过走访、接待、电话联系等方式密切联系选民,注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广泛接触社会各个层面和有识之士,认真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从中吸收营养,不断丰富、提高自己;同时还要多联系周围代表,包括联系下一级人大代表,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履行代表职责的水平。二、认真履行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各项职责1.会前作好充分准备。
为了在会议期间行使好代表职权,代表在会前应认真作好准备,这是开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主要作好三项准备:一是知情知政准备。
代表在会前应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和走访选民活动,认真查阅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各方面资料,深入了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社情民意。二是审议发言准备。
如条件允许,应提前审阅大会各项报告,准备好审议意见。同时,根据大会的各项议题,结合自己了解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作好对有关问题的发言准备。
三是提出议案和建议准备。为了保证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代表应在会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问题的切入点,认真选好题目,进行充分论证,然后再向大会提出。
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不仅要符合人大职权范围,而且要求有案由、案据和具体方案。 2.会中认真参加审议。
代表参加大会各项报告和议案的审议,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代表行使其他各项民主权利的基础。审议质量的高低,对大会的民主决策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代表一要重视审议。应以积极的姿态参加大会的各项审议,踊跃发表意见。
更不能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重选举,轻审议”。二要学会审议。
代表不是”百事通”,对审议的议题不可能样样都了解和熟悉。如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审议,将从程序性监督逐步走向实质性监督,审议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要求代表不仅要学好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专业知识,而且要在会内外通过与政府对话、询问,查阅政府提供的资料,代表间相互切磋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审议水平,积累审议报告的经验。三要讲求效率。
代表审议应围绕议题进行,讲真话,道实情,不要偏离议题。审议报告是一种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