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红字发票需要勾选吗
取得的红字增值税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
1.如果你是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对方给你开具的红票的话,你只需把它跟红票申请单、红票通知单、红字发票装订一起即可,重新索要发票.
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时所开具的,开局之前,必须要向税务局申请开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批准后,才可以开具,并及时入账!
红字信息表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一、收到红字发票时所做的分录同采购发票一样,只不过是金额是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要换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即可.
二、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一、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不符合作废条件:
1、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的红字发票需要勾选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候,和普通的蓝字增值税发票不同的是,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是不需要认证勾选的,具体的分析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字中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