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做餐饮有哪些优待政策
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具体要到当地民政办去问一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法人是退伍军人的企业税收优惠如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何时享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我们经常看到许多企业会优先招聘退役士兵,纵然是因为退役士兵的种种优秀条件而进行优先招聘,但财务人一定要合理合法享受国家在这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做餐饮有哪些优待政策?退役军人做餐饮可以享受到什么优待政策,具体有没有优待政策,可能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都不一样,因此,退役军人在创业之前,可以找当地有关部门先了解清楚具体优惠政策,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