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费属于什么税目
一、如果是单位企业
垃圾清理费可以记入”管理费用–排污费”科目;
垃圾清运费可以记入”管理费用–其他”.
二、如果是个工程
垃圾清理费可以记入”开发成本–基础设置费”;
垃圾清运费记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固体废物排污费是一种环境管理经济手段,国家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的目的在于促使排污者主动控制其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行为,达到国家的废物控制标准,并使其排放污染物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另外,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还有为污染治理筹集资金的功效,固体废物排污费的分配和使用直接关系到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固体废物排污收费制度的作用,除了将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外,还应加强对排污费使用的规范管理工作.
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国对固体废物排污费的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作为专项环境保护资金,固体废物排污费应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向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另外,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其他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各种项目,否则将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中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如果下通知未交应交的话,可以先按金额列支)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究竟是什么费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如重庆市对此规定: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1〕315号
市市政委、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财政局:
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1】第2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性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收费主体和收费对象
收费主体: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收费对象:本市城市、镇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标准
1、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2、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不高于主城区收费标准和不低于主城区收费标准的80%范围内制定,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各级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单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时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者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专用收(票)据.
垃圾清运费属于什么税目?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发生的垃圾处置费用的时候,可以计入企业的期间费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上面还介绍了企业的垃圾清运费在申报纳税的时候,被归类于什么税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