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亏残料进项税额转出吗
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需要把该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除这三项外其他的情况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的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毁损,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即:
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毁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即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企业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较为少见.企业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亏残料进项税额转出吗?因此在原材料、存货等盘点出现盘亏的情况,是否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得看它们盘亏的原因,只有盘亏原因比较合理,那才适合做进项税额转出.具体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可以配合本文介绍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