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最新(公司法实施前成立公司规定)

有些企业工商登记的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有的是搬迁后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是为了享受登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但这样做会有哪些风险呢?

近日,在朝检君办理的一起民事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 A公司伪造了一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恶意起诉B公司,要求B公司承担其因隐瞒公司债务而给A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违约责任,因B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导致其未收到一审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文书。于是B公司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缺席败诉,一审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相关损失60万,由于B公司未收到法院判决书,也没有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后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B公司账户被冻结,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正常经营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B公司遂向检察机关提起了民事诉讼监督,检察官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法院的采纳。尽管案件被改判,但B公司的财产已被执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均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B公司一审时收到了法院的相关诉讼文书,出庭应诉,合法行使其诉讼权利,就不必承担如此不利的后果。

除了上文案例中提到的诉讼风险之外,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还会有以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

在合同履行上,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及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

可见,企业应当注意工商登记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的一致性,避免遭遇以上风险,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