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采购货物发票怎么办
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在途物资的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在途物资”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公司向个人采购货物发票怎么办?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企业在申报缴纳税金的时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专用发票的话,可以申报缴纳企业的相关的税金,具体的操作方法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