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新制度规定,计提折旧的事业单位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本年度开始时暂不按月计提折旧,待到年度终了时,再进行补提;但对2013年1月1日起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从相关的依据,不难得出以下两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实物管理.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3年1月1日后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计提折旧了.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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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控制才使用成本法,其他情况一律是权益法.成本法是对于已经有控制权的企业使用,视为自有业务处理,权益法对无控制权企业使用,视为投资企业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不同情况的子公司,需要采用同一口径,减少利润操纵空间.而国际惯例都是采用权益法,因为通过成本法核算,显示在财务报表中的利润低于权益法(若子公司的盈利程度较高的话),所以一直以来都是要求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时,收购方取得的股权(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即意味着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
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上代表了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也即意味着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在税收上实际是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的,与会计上相同,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因此,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不需要对子公司该项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或所得税影响.
事业单位会计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怎么做账?根据文章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固定资产也是需要计提折旧金额的,折旧金额的账务处理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对于单位发生的相关的问题,大家也可以在我们网站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