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落公户能抵税吗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运输汽车)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分两种情况:
第一,企业购买二手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但是购车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所以在销售的时候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第二.企业购买的二手车如取得了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因为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当时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是按照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
2、如果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二手车,是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采用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为购车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应如何开具发票和交税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3号公告)规定,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关于二手车落公户能抵税吗解答先到这里,二手车的性质跟新车也会不一样,在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时,财务也不能够用新车的思维来看到,而是要结合它二手车的身份来完成账务处理.另外,如果二手车是入老板名下落户,跟公司没有关系,不能用公司公户里面的钱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