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社保会计账务处理
减免社保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如何处理:
①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②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政府补助的相关的形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财政拨款……
(二)财政贴息……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疫情期间减免社保也属于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应作为政府补助准则的范围,则核算上建议直接不计提减免的社保.
免交社保会计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企业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现在只需要缴纳社保的个人部分的金额,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是可以免于征收的,具体的账务处理请大家参考我们上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