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自产产品的账务处理
自产的产品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比如成本是80,市场价100.应该交的增值税是100*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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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业外支出 97
贷:存货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等到交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否公益就有区别了.在填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单子的时候,在视同销售收入里填写117,视同销售成本97.接下来,如果非公益捐赠,就视同销售利润交税,如果是公益捐赠,则视同销售成本在利润总额12%以内是不交税的,超过12%的部分就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了.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1070000
贷:库存商品 9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捐赠外购材料企业捐赠外购材料的会计处理与捐赠自产商品的会计处理最大不同就在于增值税的处理.企业捐赠外购材料属于改变材料用途,外购材料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和材料成本一并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企业捐赠自产产品税务处理
企业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应分别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第二条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 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因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照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捐赠自产产品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根据我们上面文字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企业在发生捐赠业务的时候,需要将企业涉及到的税务处理也在企业的账务中体现出来的,具体的操作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的相关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