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是取得证书后申报吗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是取得证书后申报吗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是取得证书后申报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注意: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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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政策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是取得证书后申报吗?是的,需要申报,因为相关规定中显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继续教育完成之后才申报呢?不知大家是怎样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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