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过程中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权怎么做

建造过程中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权怎么做

如果将土地使用权结转在建工程的时点确定为工程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同时,这样,在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入在建工程的当月再结转固定资产,整个过程不仅没有违反会计制度的规定,而且由于此前企业一直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分期平均摊销,也不存在没有摊销的问题,同时在结转固定资产后的次月又可以衔接上对土地使用权按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从而使得整个建造固定资产的前后一直没有停止对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避免了进行纳税调整的困难和麻烦.所以,将土地使用权结转在建工程的时点确定为工程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最为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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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多少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建造过程中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权怎么做?根据我们文章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企业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占用的土地等物资可以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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