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按实际减免的税款,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一般纳税人:
计算应缴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
计算应缴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
1.确认销售收入时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单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者按季申报的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增值税额,需要进行会计处理.销售时,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免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季度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按照相关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所应该缴纳的税费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当中.在这里小编再提醒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销售额是每月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