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呢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可以的,只要原来那家单位按规定申报纳税就没关系.如果原来那家企业出现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现象,且税务局有无法联系到该单位,则会对该企业按非正常企业对待.这时原企业的法人、财务主管在当地其他注册的企业也会受到限制.
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要求
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
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财务人员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呢?小编认为是可以的,企业拥有一个专业的财务人员尤为重要,只要财务人员个人没有问题,担任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就不是问题.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是怎样理解的呢?欢迎大家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