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补提以前年度折旧
对于以前年度应当计提而未计提的折旧等费用,也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即在应当计提、摊销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d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对于以前年度应当计提而未计提的折旧等费用,如果企业会计上已作补提处理的,企业所得税不在补提年度调整,而应追溯到应当计提、摊销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会计上未作补提处理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是否可以补提以前年度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之后次月开始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根据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将折旧分别计入成本费用中,漏记折旧,可以补计提,跨年的可以按照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