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生活辅导员
辅导员制度是目前中国大陆高校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个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 辅导员职责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执行。1952年,国家提出要在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员;此后,不少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制度,1961年,党中央庐山会议上出台专门文件,提出在各高校设立专职辅导员,并得到实施;文化大革命期间,思想政治工作被“四人帮”利用,思想政治工作声誉遭到破坏;1978年,国家教委出台文件,在高校恢复辅导员制度。
高校辅导员是履行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本标准是国家对合格高校辅导员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高校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基本准则,是高校辅导员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制定和实施本标准,一是为了进一步增强辅导员职业的社会认同,建立辅导员职业相对独立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确立辅导员职业概念,提升辅导员职业地位和职业公信力,逐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对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认同;二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为各级部门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基本依据,推动各级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三是为了进一步充实丰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引导辅导员系统学习职业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四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范畴,逐步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