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抵扣进项税怎么计算

不可抵扣进项税怎么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中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erp系统是什么意思啊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用于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无法准确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该计算公式中,所涉及的数据包括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当月全部销售额和营业额.

应是税务机关未作具体规定的项目.对于某些特殊行业,税务机关制定了具体的划分标准,则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无法准确划分的情形,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执行.

不可抵扣进项税怎么计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企业发生的管理不善引起的存货损失中,存货购入时候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上面的文章中还介绍了其他情况下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大家可以参考下.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