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税负如何计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的”应纳税额” ÷ 当期的”应税销售额”.
(一)内销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内销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内销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2、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附: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二)”免抵退税”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免抵退税”企业的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销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项税额+”虚拟销项税额”即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
2、月”进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不剔除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虚拟进项税额”即每月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3、月”进项税额转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包括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即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
4、月”上期留抵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5、”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减免租金安排是否会导致额外税负
为扶持租户的经营,商业地产商对租户进行租金定期 减免,或延迟支付方式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6号公告)规 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 销售服务.
但疫情突然,房企给予租户的免租优惠并不在此 前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直接减免或若以补充协议方式来约定,是否仍能适用86号公告的规定,除个别城市(如深圳)明确可以不 用视同销售外,建议纳税人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关于增值税的税负如何计算介绍就先到这里,而要计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时,也要结合公司经营的类型跟实际销售额等等来确定,它并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计算出来.如对增值税税负率还有不懂地方,可以通过网站咨询系统找专业老师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