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制冷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供暖制冷费用,可以这样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供暖公司
同时,物业公司收取供暖制冷费用注意以下两点:
1.向居民供暖免税,不计销项;向非居民供暖降,销项按13%,进项按17%抵;
2.按向居民和非居民供暖分别取得的收入占比来分
3.销项大于进项交税,销项小于进项留抵下期.
物业公司收取的供暖和制冷费用,增值税上该如何处理呢?
一、受托代理方式
物业公司不提供供暖、制冷服务,而是接受专业供暖、制冷销售单位委托收取相关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26号)第5条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照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即对于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属于代收转付行为,物业公司代为收取的费用不征税.但对物业公司代收费用过程中取得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自营方式
对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代收转付条件及由物业公司直接提供供暖、制冷服务的,应按照物业公司直接销售货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第四条规定,暖气、热水是指利用各种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种气体或固体、液体燃料)和电能将水加热,使之生成的气体和热水,以及开发自然热能,如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第五条规定,冷气是指为了调节室内温度,利用制冷设备生产的,并通过供风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低温气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物业公司制冷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制冷费,当实施了集中供热或制冷之后,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于这个费用只是代收,但是并不排除自控的可能.因此,在进行税务分享时,小编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理,大家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