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专卖管理岗位职责
专管员(稽查) 岗位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卷烟市场实现“三无”、市场净化率达95%以上、持证经营率达98%以上。
2、负责对本辖区卷烟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检查落实各经营户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3、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烟草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年检换证工作。5、负责本辖区内经营户的日常检查工作。
6、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内部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1、在局(分公司)和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对企业内部各单位经营实施内部监督。
2、搞好烤烟生产合同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3、搞好卷烟到货确认工作。
4、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案审员岗位职责:1、负责烟草违法违章案件的办理工作2、负责案件材料的审阅工作。
3、对违法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4、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务管理员(证件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拟写各种文书材料。2、负责各种证件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各种证件、材料的发放、登记工作。4、负责罚没款、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种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的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6、负责考勤登记工作。
7、负责来信来访工作。8、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烟草专业主要学习什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 专业法学习规划》的通知 (国烟法〔1992〕第17号 1992年7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学院,郑州烟草研究院: 现将《烟草行业专业法学习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八五”普法全面实施的第二年。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并按照《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国家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二五”普法工作的重点要逐步转入专业法的学习。
各地要在进一步宣传《烟草专卖法》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并注意学用结合,解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烟草行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行政执法水平。附件一: 烟草行业开展专业法学习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全国普法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对象地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烟草行业广大干部、专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烟草行业法制建设,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总体要求:1.坚持。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 专业法学习规划》的通知 (国烟法〔1992〕第17号 1992年7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学院,郑州烟草研究院: 现将《烟草行业专业法学习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八五”普法全面实施的第二年。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并按照《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国家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二五”普法工作的重点要逐步转入专业法的学习。
各地要在进一步宣传《烟草专卖法》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并注意学用结合,解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烟草行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行政执法水平。附件一: 烟草行业开展专业法学习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全国普法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对象地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烟草行业广大干部、专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烟草行业法制建设,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总体要求:1.坚持学用一致,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学习专业法,要按照国家局的部署,首先检查《烟草专卖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其他专业法,也要争取学一个法,就要取得一定的效果,就要落在实处,就要真正有所收获。 2.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各类专业人员重点学习的原则。
领导干部在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普法工作的前提下,应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烟草专卖法》,并有选择地学习一些专业法律、法规,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各类专业人员(如审计、监察、财会、保密、档案、人事、统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等)的学习,是这次工作的重点。
各类专业人员除按要求学好《烟草专卖法》外,应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亦可参加本地区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 3.坚持专业法的学习与热点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法的学习,是我们做好日常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对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房地产开发、公司、股票、证券及国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我们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抓好这方面的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规定,适应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
二、参加学习人员 专业法学习的参加人员是全国烟草系统的干部和职工,重点是: 1.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公司)的领导干部; 2.各级烟草专卖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3.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4.审计、监察、财会、保密、人事、档案、统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 三、学习内容 确定需要学习的专业法律、法规数量不能太多,各地可在继续深入学习《烟草专卖法》的同时,按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根据需要选择当前最亟需的与生产、工作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学习(推荐学习的专业法律、法规目录见附件二)。
四、学习步骤 烟草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从今年九月份开始到年底为准备阶段。
各地应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法学习的具体规划或实施办法,并上报国家局;二是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专业法的学习;三是培训专业法学习骨干。 2.组织实施阶段:从明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底为组织实施阶段。
在准备工作完成后,按照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法学习的具体规划或实施办法要求,把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的各项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在普法对象上可以先安排重点对象学习,后安排一般干部、职工学习;在学习内容上,除进一步深入学习《烟草专卖法》外,可。
3.烟草专卖管理岗位职责
专管员(稽查)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卷烟市场实现“三无”、市场净化率达95%以上、持证经营率达98%以上。
2、负责对本辖区卷烟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检查落实各经营户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烟草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年检换证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经营户的日常检查工作。
6、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局(分公司)和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对企业内部各单位经营实施内部监督。
2、搞好烤烟生产合同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3、搞好卷烟到货确认工作。
4、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烟草违法违章案件的办理工作
2、负责案件材料的审阅工作。
3、对违法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4、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务管理员(证件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拟写各种文书材料。
2、负责各种证件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各种证件、材料的发放、登记工作。
4、负责罚没款、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种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的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
6、负责考勤登记工作。
7、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4.烟草局需要什么专业的
烟草学或者市场营销专业。
关于烟草局:1、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合署办公。2、对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烟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有关法规草案和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2、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3、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管理 烟草专卖派驻机构。4、组织烟草系统生产、经营和储运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组织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
5、依法组织烟草专卖证件的发放和检查工作;掌握行业产销动态,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6、对烟草行业税收等经济政策提出建议;依法编制烟草专卖品管理名录;组织制订烟草行业的规章、规范和质量标准。
5.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之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在规范烟草行业的法律文件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无论是烟民还是从事香烟商品买卖的网友来说,了解一下还是有必要的,本篇就总则部门和大家一起学习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至今已有17年的历史了,共8章46条,其中总则部门是6条: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
(烟草实行国家专卖制度,所以很多人抱怨购买外地烟不大方便,这就是法律原因了,至于为什么?大家看吧:保证质量、消费者利益、国家税收,目的明确吧!)
第二条 【烟草专卖品】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对专卖的烟草下了个定义,无所不包,就算是自己卷的烟也是不可以销售的。)
第三条【烟草专卖制度】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要有许可证才能销售啊!否则就是违法的哦!)
第四条 【主管机构】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事烟草行业的网友肯定很熟悉这样的机构编制了。)
第五条 【吸烟有害】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即便是法律中,也表明:吸烟是有害健康的,有害成分的降低是一个大的趋势。
公共场合吸烟是很不文明的行为,而且有些地方可能是禁止吸烟的,同志们要注意禁烟标识,不要被罚款哦。
现在年轻人吸烟现象普遍,想必宣传和相关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啊!)
第六条【变通规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
学习《烟草专卖法规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2011-07-27 09:44:17| 分类: 默认分类|字号 订阅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溢出效益”。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涉及到我们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
安全管理的程度如何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高度重视并具备一定安全管理能力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提高员工的安全认识;而只有领导高度重视和提高员工认识还不够,还要动员全体员工的力量来共同抓好安全发展,落实制度管理。
安全管理要有一个良好的政策制定与落实的环境,这个环境需要我们自己共同努力来创造和维护,因为我要去安全,才是我们所提倡的;筑牢安全意识阵营,重点在于规范个人不安全行为,这就需要我们每位烟草员工建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意识,落实“预防为主”的行为意识,安全理念的渗透和安全行为的养成,只有在不断学习灌输安全知识中,才能将安全文化变成自觉的行动。
安全管理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在于强化管理;只要内化思想,外化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一定会把安全第一变为每个员工自觉的行为。
企业把员工的利益放在心上,员工也要把企业安全发展的担子挑在肩上;重视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让我们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企业、幸福家庭提供必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