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报警怎么处理最有效(关于遭到辱骂报警技巧)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被他(她),因索事而无休止地侮辱谩骂过?你都是怎么处理的?你是否尝试着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当然最直接方便的方式就是寻求公安机关(派出所)的帮助。多数警务人员会答复你,侮辱罪属于亲告罪,需要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解决问题。你会因为行为人的谩骂行为而陷入长时间的司法活动当中,影响个人日常工作、生活吗?最终只会秉乘息事宁人的态度,听之任之,从而无从维护个人合法权利。

警务人员的回答,对吗?对,也不对。警务人员回答的不全面,并且有不作为的嫌疑。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以理解为,被害人对行为人的侮辱行为,需要自己向人民法院告诉。除非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例如,侮辱国微行为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行为,就不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内。警务人员告知:你被行为人侮辱谩骂后要求你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解决问题,没有错。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处,侮辱行为应当包含语言、文字或者行为等多种方式。因此,警务人员告知对你的报警行为的答复,是错务的。警务人员需要进行立治安案件进行查处。

综上,当你遭遇行为人谩骂侮辱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过程中,警务人员仅以当事人需要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诉讼为理由,不予处理。你可以以警务人员不作为,向公安机关(派出所)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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