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的货款和利息应该怎么做账
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可以对被执行人存款、收入、其他财产进行执行.题目中的”货款”,没有说清楚是销售商品得到的货款,还是购买别人的商品应该支付的货款. 如果是销售商品得到的货款,那么应该计入”销售收入中”;如果是销售商品得到的货款,但是对方没有支付达到1年以上,则应被计入”应收账款”中. 如果是购买别人的商品(如果是生产原料)应该支付的货款,那么一定是计入”成本”中;如果购买的设是备,那么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中;如果购买的商品是建筑材料之类的并且本方用于修建厂房,那么应该计入”在建工程”或者”工程物资”中; 如果本方一直没有支付该笔款项,那么这笔款项应该计入”应付账款”. 如果这笔钱,存在银行账户中,那么应该计入”货币资金”或者”金融资产”中.
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购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第五条规定: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购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法院强制执行的货款和利息应该怎么做账?企业之间发生纠纷,诉诸法律的时候,需要遵守法院作出的决定,我们国家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最终裁决做出来之后,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的核算处理请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