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以为,女性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后,法定退休年龄仍是55周岁,可以延长到60周岁退休。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女性四级调研员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0周岁。
首先,介绍一下相应的政策依据。
目前,女性公务员的退休时间由以下几个文件规定:
1、根据《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4条:“党政机关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以退休。”
这是关于公务员退休年龄的最早文件,当前仍然有效。
2、根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劳人老〔1987〕2号)第1条的精神:
女干部担任厅级以上职务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并且,职务越高、退休年龄越晚。
3、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8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当退休。”
该暂行条例从1993年10月开始施行,2006年1月起被《公务员法》替代,但是,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并未改变。
4、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第1条:“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综上所述,正科级及以下女性公务员的正常退休年龄是55周岁,副处级及以上女性公务员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0周岁。
然后,介绍一下女性职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
2019年6月,大修后的《公务员法》开始实施,最大的变化就是由全新的“职级”取代了原先的“非领导职务”。
职级公务员从高到低分为4等12级,分别是:一至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至二级科员。
其中,巡视员享受厅级干部的生活待遇,调研员享受处级干部的生活待遇,主任科员享受科级干部的生活待遇,具体包括工资、车补、公积金、医疗待遇、养老待遇等等。
相应的,女性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后,退休年龄也与女性副处级干部一样。
具体的政策依据是中组发〔2019〕10号文件中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第六条第七款明确指出:
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女性公务员年满60周岁退休。一级至四级调研员的女性公务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未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可以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
可以看到,中央明确规定,女性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后,法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就是60周岁,而不是可以延长至60周岁退休,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当然,中央也没有一刀切,而是给了女性公务员一个选择的机会:她们晋升四级调研员后,如果不愿意干到60周岁,也可以自愿在55周岁时退休。
并且,女性四级调研员照样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如果工龄满30年,或者超过55周岁时工龄满20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综上所述,女性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后,法定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0周岁,可以在55周岁时自愿退休,也可以中途申请提前退休。
最后,介绍一下基层的实际操作办法。
在市一级,每个单位的四级调研员职数都比较稀缺,是众多一级主任科员的奋斗目标。
到了县一级,很多县直机关都没有四级调研员的名额,除了乡镇街道外,仅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少数部门有几个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警长、四级高级主办等等)职数,可谓是非常珍贵。
如果女性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后,要等到60周岁正常退休,就会占据一个名额超过5年。在此期间,其他公务员能够争取的名额就会少一个,导致有些人无法晋升。
因此,为了尽量照顾每一个人,单位会和女干部提前通气:
1、如果她们肯在55周岁时自愿退休,那么,在她们退休之前,单位会将四级调研员的名额给她们。
等职级晋升完毕,她们随即在55周岁自愿退休,这样,四级调研员的名额又空出来了,其他人可以再度争取、循环使用。
2、如果她们不愿意在55周岁时退休,那么,单位一般不会将四级调研员的名额给她们,而是让她们以一级主任科员的职级退休。
正常情况下,没人会拒绝第一种方案、放弃更好的退休待遇,所有人雨露均沾、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