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简单来说是指一个人在未经法律判决其有罪之前,应该视为其实无罪的;而疑罪从无,做为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是司法实践难以避免的常见现象。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么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概念及确立意义是什么?
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概念及确立意义是什么
一、概念
(一)无罪推定,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二)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二、 确立意义
(一)无罪推定
确认无罪推定原则,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确认无罪推定原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作用。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疑难案件的正确解决。
有利于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争取主动权。
(二)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从确立无罪推定,到向“疑罪从无”靠近,这当然是司法的进步。
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确立,是做为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既体现了现代文明对我国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同时也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一项最低限度的司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