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那么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资产,后期可收回金额回升了,这些减值损失能够转回吗?

1、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值也不通过准备转回.

2、不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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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填报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2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进行填列: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资产处置、报废、盘亏等原因,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属于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应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2行中反映,根据具体情况反映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等表中.

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上文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大家做了解读,在实务中大家一定要熟知会计准则的规定,掌握好可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与不可转回的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及分类,并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资产减值损失在报表中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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