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整理下企业所得税的几类优惠,按照传统的分类方式,大体分为以下九类,整理如下:
(一)免税收入的范围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定期减免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三)降低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授权减免 民族自治地方 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加计扣除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六)投资抵免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八)减计收入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九)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其实还有一类在税收洼地注册企业,在这种地方注册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地方留存部分,当月开票缴税,次月返还。政策稳定,合法合规,这也是企业少交税的好方式。
如果确实无法降低企业所得税,那就多开具一些合法合规的进项税发票,为出租方解决税务申报问题,同时也为税务征收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