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怎么写(自己做伤残鉴定的手续)

在一些案件中总会需要对案件留下来的痕迹进行鉴定,随着现代科技日益发达,要想准确鉴定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不过要想申请鉴定程序有时会很复杂。那么怎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怎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同时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3、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一般有哪几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三、怎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重新鉴定

  1、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

  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了保证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重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的,可以有原来的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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