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五、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