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司法资格考试
司法资格考试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中国人报名的考试。
2.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
(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
市);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注:第(4)条规定,报考人员必须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也就是其它专业人员一律不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