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犯和行为犯的区别有哪些(行为犯构成要件)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对各方面进行了更细微地规定,比如犯人可分为行为犯与结果犯,对此,有人会问,行为犯包含哪些罪名?结果犯又包括哪些罪名呢?

问题一:”行为犯包含哪些罪名?”

胡锐谨律师解答: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刑法中行为犯的罪名非常多。包括破坏军婚罪、妨害作证罪等。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还有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二:”结果犯包括什么?”

胡锐谨律师解答:

结果犯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是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刑法中的结果犯有很多,如强*罪、故意伤害罪等。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罪中,强*妇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这些犯罪,都是以伤害结果为定罪依据的,要造成相应的法律后果,才能定罪,这就是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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