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7日,深圳市近日发布《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携手香港推进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建立健全对接港澳的开放型新体制和跨境合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吸引集聚高能级金融总部和持牌机构。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和跨境使用。提升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在深圳展业的便利性,鼓励加大对新兴金融领域的服务支持。加强与全球金融中心城市交流,深化在金融市场、机构、人才等领域的合作。
原文如下:
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瞄准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提升深圳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
1.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设立国际化创新平台,加强创新资源和信息对接,拓展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合作。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体系,构建多主体参与、协同推进的成果产业化创新体系。推动实施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深圳创新主体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研发等形式与海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自主设计和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支撑,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各类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大型科技交流推介会、科技合作项目对接会,积极构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外办)
2.打造国际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提升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的国际化服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检测认证、工业电商、技术研发、综合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大专业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制定实施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政策,打造专业服务业产业集群。加强深港澳专业服务业合作交流,推动设计、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高端化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7%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前海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3.加强国际间产业合作与标准互认。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与国际产业组织、标准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组织、标准组织例行对话或者国际性会议,加快推动区域间产业准入与标准互认。支持企业主导或者参与制定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与边缘计算等领域国际标准。推动建立一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二)创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国际服务体系
4.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评价、考核、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提升全球一流人才吸纳承载能力。办好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支持人力资源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打造品牌化的引才活动。推动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试点,借鉴国际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外籍人才跨区域流动资质互认机制,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内地城市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异地办理、区域通认”。大力支持深圳企业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扶持类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给予免核纳税、按需申领等政策便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税务局、市委外办、市公安局、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行业主管部门)
5.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携手香港推进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建立健全对接港澳的开放型新体制和跨境合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吸引集聚高能级金融总部和持牌机构。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和跨境使用。提升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在深圳展业的便利性,鼓励加大对新兴金融领域的服务支持。加强与全球金融中心城市交流,深化在金融市场、机构、人才等领域的合作。(牵头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参加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委外办)
6.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创新数字贸易制度、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打造国际科技信息枢纽,加快建设数字要素流通便利、数字贸易规则完善、数字技术创新引领的数字贸易国际化环境。重点围绕金融、交通、健康、医疗等领域做好国际规则衔接,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在国家及行业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积极推动数据跨境传输(出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评估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经贸规则,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等主体建设数字贸易研究型智库,研究探讨数字贸易秩序规则变化趋势和对策,为数字贸易企业提供跨境数据流动、贸易规则等方面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福田区)
(三)创建高标准投资贸易保障机制
7.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强化政策稳定性,在“深i企”等平台及时公示产业空间信息等相关情况,稳定外资企业扎根深圳发展预期。在制定涉企政策、规划产业空间、谋划商业布局等过程中充分征求各类企业意见,加强面向外资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推进便民利企改革。大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市场主体,支持深圳跨国公司进一步吸纳全球先进生产要素。推动总部企业在深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打造跨国公司投资集聚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负面清单之外内外资一致管理。全面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定,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设立外资研发机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2025年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达到40亿美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区)
8.支持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市驻海外机构的作用,支持我市企业、行业协会人员“走出去”开展产销对接,链接海外市场,推广深圳品牌,做好售后服务等商务活动。搭建自主可控的海外营销体系,拓展海外仓商品展示、尾程配送、售后维修、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建设全球跨境电商快邮集散中心,支持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建设跨境电商退运中心仓。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支持跨境直播电商多语种、多品类直播出海,打造全球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通过国货国潮品牌出海、海外仓直播等模式,吸引全球买家,增强深圳外贸粘性和吸引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深圳海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机场集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税务局)
9.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服务体系。优化升级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贸易便利化服务,整合港口、船舶代理、物流、通关、收付汇、融资、退税、进出口收费、政策咨询、风险防控等国际贸易链条业务。探索推进国际航行船舶电子提单应用,提升跨境贸易业务办理效率。加大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力度。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海空港畅流计划改革,优化深圳海空口岸货物通关模式,实现海、空运口岸“陆路化”通关。着力推动含锂电池货物仓储及空运业务发展,强化海陆空跨境物流服务动能。引导航空公司新开连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等新兴市场城市客货运航线,加密通达全球主要货运枢纽航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深圳海关)
(四)创建高品质的宜居宜业环境
10.推进城市生活环境国际化。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优化重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路牌的外文公示语指引服务。增强教育国际吸引力,积极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非通用语种翻译人才引进和培育,增加翻译专业人才供给。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品质,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平台建立与医院质量国际认证相衔接的医疗费用跨境支付机制。发挥好前海国际人才港“一站式”服务中心作用,为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推进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圳移动支付便利化。编制发布深圳消费攻略和便民宣传指引手册,全面宣传展示深圳消费文化,举办深港消费系列活动。创建面向全球的国际化商圈,高质量推进商业消费空间建设。高水平打造山海连城绿美深圳,高标准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牵头单位:市委外办;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前海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1.创新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服务。建立政府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的全过程、多维度、全方位法律服务链,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探索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严格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优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机制,为出海企业提供综合性海外维权服务,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深圳海关)
12.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和综合营销。实施国际传播行动计划,全域全民构建国际传播大格局,全面全景讲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圳故事。擦亮设计之都、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等城市名片,发挥好重大国际性展会和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的平台作用,多元立体推进城市综合营销。推动深港城市形象联动和融合传播,讲好深港“双城记”。加强城市对外门户平台建设,运营好EyeShenzhen多语种网站,打造数媒时代链接世界的友好界面。开展国际“鹏友圈”交流互鉴,用好国际友城网络,建立“友好+”城市形象传播矩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委外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港澳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对照本工作方案,细化本单位落实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商务局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收集和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凝聚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宣传推广。加强与海内外主流媒体合作,充分运用各类传播平台和宣传资源,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全面系统地宣传深圳国际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提升深圳营商环境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
本文编选自“深圳发布”官微,智通财经编辑:杨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