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是什么(2022年遗属补助的最新调整)

进入2022年以后,各个省市都已经按照国家的要求对企业职工去世后的待遇进行了调整,他们的待遇有了明显的变化,不过有不少人没有注意到一点,那就是其中的一项待遇调整后没有了!

在国家统一标准之前,各个省份的企业职工去世后的待遇都是各自制定自身的标准,其中对于部分企业职工的遗属,能够享受到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这个补助费用有特定的发放对象,主要是针对达到一定年龄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尚未成年或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和弟弟妹妹。

他们每个月都可以领到一定的金额的钱,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个地方自行制定。

比如山西省的标准分为两种,对于家居省辖市的遗属,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40元;对于家居县(市)、镇的遗属,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20元;对于家居农村的遗属,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00元。

而对于山东省的企业职工遗属,则是根据企业所在地的不同,发放不同的金额,标准有三类,分别是530元、480元、430元。

不过,在2021年国家对企业职工遗属的待遇进行统一后,在其中明确了一点:

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不再发放。

所以在新的政策落地执行后去世的企业职工,他们的遗属每个月就不会有生活困难补助了。

不过,我国的政策都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于改革前去世的人员,遗属依然可以按照之前的标准申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那么没有了生活补助,遗属的待遇会下降吗?

我国的企业职工去世后,遗属除了生活补助以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改革之前,这两项待遇的标准也是由各个省份自行制定,其中丧葬补助金一般是定额发放、包干使用,比如北京市的标准是5000元;江西省的标准也是5000元;陕西省厅级及以上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而在改革以后,丧葬补助金改为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020年,北京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为12600元;江西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3元,丧葬补助金为6426元;陕西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56元,丧葬补助金为6311元。

所以,改革以后大多数省份企业职工的丧葬补助金金额都提高了,经济发达的地区提高的金额相对会更多!

至于一次性抚恤金,改革后发放的方式也变得更加合理。

一次性抚恤金以死亡时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月数:

对于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人员,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人员,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人员,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人员,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人员,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而如果已经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需要在确定最高发放月数后再减去一定月数,每领取一年基本养老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之前山西省企业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3000元,调整之后最少也有26091元,提高了非常多。

而陕西省之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标准是以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一次性发放20个月,那么对于大部分的退休人员来说,改革后抚恤金的标准就会出现下降。

综上,改革后大多数企业人员遗属的待遇是有提升的,但是对于原本符合领取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人员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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