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农民工欠薪”这个话题是近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据悉,建筑领域是出现欠薪案件较多的地方,项目前期农民工大多都能顺利拿到工资,但随着项目进入到尾声,农民工想要结清工资,却会遇到老板各种理由的拖欠。

原本辛苦工作一年是希望自己能够将赚到钱足额拿到手,但若是遇到这种欠薪老板该怎么办呢?

工资拖欠,《民法典》教你如何讨薪!

遇到这种问题,法律则是有力的“靠山”。

在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第807条中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而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虽然,法律对欠薪有一定的规定,但在法律面前也是讲究证据的。所以,在意识到会有欠薪的可能时一定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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